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是依据《关于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的复函》(粤发改资环函〔2018〕1906号)文件,按照“自愿、平等、合作、互惠”原则,于2018年12月由70家粤港澳相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发起成立。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履行质量承诺,向社会提供持续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实施企业质量信用相关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细则》,自即日起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依法注册并在合法营业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2、若属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或强制认证等要求的,应获得相应资质;
3、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
4、按照规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服务或其他事项应真实、完整,并对承担相应的责任;
5、至少开展一次完整的自我评价;
6、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评价依据
1、GB/T 29467-2012《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2、GB/T 23791-200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
3、GB/T 31863-2015《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
2、《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一式3份;
3、按照国家标准GB/T 31863-2015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的要求编写《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材料》,一式3份;
四、申请方式
1、自愿申请评价的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或拟委托的评价机构(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香港品质保证局)。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将受理申请。通过评价与复核的申请企业,由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与所委托评价机构联合颁发《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联 系 人:伍文虹 18929515896
李子耀 18028612638
电子邮箱: GDES5896@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院内14号101室
附件1: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附件2: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证书样板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