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紫菜》等9项产品通过《粤港澳优质产品》评价的公示

2022年4月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及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实验室提出《紫菜》、《宅鱿》、《饶鱼干》、《干贝》、《虾干》、《虾皮》、《冻鱿鱼》、《鳘鱼罐头》、《牡蛎》等9项《粤港澳优质产品》的评价申请。

受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2022年4月8日由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及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实验室委托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和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按照《粤港澳优质产品评价管理办法》和T/GDES 41—2021《高质量绿色发展 优质评价通则》的要求对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9项产品评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及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实验室复核。

评价结论: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紫菜》、《宅鱿》、《饶鱼干》、《干贝》、《虾干》、《虾皮》、《冻鱿鱼》、《鳘鱼罐头》、《牡蛎》9项产品通过《粤港澳优质产品》评价。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4日。公示期间,请有关单位或个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实验室、广东省粤科标准化研究院或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人:伍文虹

联系电话:020-84096039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联盟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委员会

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实验室

2022年5月9日

收藏
创建时间:2022-05-09
质量品牌网    通知公告    关于汕头市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紫菜》等9项产品通过《粤港澳优质产品》评价的公示